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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電署要求港燈4周內交報告

政府擬向兩電提出修訂協議內包括賞罰機制事宜的建議。 政府擬向兩電提出修訂協議內包括賞罰機制事宜的建議。
政府擬向兩電提出修訂協議內包括賞罰機制事宜的建議。
【本報訊】港府關注是次港島大停電事故,稱已要求港燈於4周內提交詳細報告,又說會於與兩電管制協議中期檢討期間,提出修訂時限內復電的賞罰機制。不過有議員擔心,兩電未必同意改機制。
環境及生態局表示,機電工程署於周三凌晨約1時27分,即港島恢復供電後10分鐘,收到港燈通報停電事故,並指會持續跟進事態發展及監察港燈的修復工作進度。而機電署亦已要求港燈,盡快查明事故成因並在4星期內提交詳細報告,並會繼續敦促港燈採取適當的改善措施。
改賞罰機制 兩電或反對
該局提到會於管制協議中期檢討,考慮公眾意見、過去幾年兩家電力公司運作表現,以及最新的經濟狀況後,向兩電提出修訂協議內包括賞罰機制事宜的建議。但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主席葛珮帆指出,即使當局提出新要求,兩電仍可不同意修訂協議;而能源諮詢委員會主席郭振華則指,以往兩電均盡量配合政府要求。
翻查兩電的年報資料,港燈的供電可靠度已由2020年至2022年的連續3年超過99.9999%,即每名客戶停電時間平均少於半分鐘。而為九龍及新界居民供電的中電,於2020年至2021年的供電可靠度為99.999%;惟去年跌至99.997%,相信跌幅與屯門、元朗、天水圍大停電7小時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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