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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謊稱中聯辦門口有炸彈 嚇詐行為罪受審 中年漢表證成

【本報訊】中年漢去年6月涉嫌虛報指西環中聯辦放置有炸彈等物品,事後被控一項炸彈嚇詐行為罪。被告不認罪,案件昨於東區裁判法院開審。庭上播放當日以被告手機號碼致電報案中心的電話錄音,一把被指是被告的聲音稱:「中聯辦有人擺個炸彈喺門口……2volt嗰啲特種炸藥。」該男子又稱是朋友告知他此事,其後便掛線。經審訊後裁判官裁定被告表證成立,被告不自辯但傳召精神科醫生作供。案件今日進行結案陳詞。
庭上播放報案錄音
涉案53歲被告麥廣生,被控於2022年6月18日,在香港將明知或相信是虛假的消息向執法部門傳達,意圖誘使執法人員相信於干諾道西160號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放有炸彈或放有會爆炸或着火的物品、物體或物件。
控方先傳召被告母親潘麗英作供,她指涉案手機號碼是由她登記但實際是由被告使用。她指當日早上被告致電稱要找她飲茶,但她覺得被告當時精神狀況混亂,其後被告乘的士到達並問她拿錢,惟被告離開後再聯絡不到他,潘形容被告過往經常語無倫次,且常稱「我係上帝」。
控方之後播放被告遭拘捕後的錄影會面,被告稱約30年前因濫藥而患有躁鬱症,須定期覆診。不過被問及事發當日曾做過甚麼事,他則稱不記得。在播放當日有男子致電報案稱中聯辦有炸彈的錄音後,被告表明不同意報案的男子就是他,並稱不知其手機在哪裏。庭上亦曾播放該段報案錄音,據當日接聽電話的警察通訊員尹智煒指,接電話後曾經多次回電該報案男子,但是未能聯絡對方。案件編號:ESCC 112/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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