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掟平底鍋縱火嚇兒子 失婚婦判感化

【本報訊】患抑鬱症的失婚婦在去年情人節當日,因覺得兒子不專心上網課,在家中憤然向兒子掟平底鍋。之後她出外買酒後回家,驚覺兒子鎖上大門並拒絕開門,在怒火中燒下,她放火燒門外的揮春,致濃煙入屋。婦人被捕後表示放火僅是「嚇吓個仔」,令他開門,實無意傷害他。
婦人早前在區院承認虐兒和縱火兩罪,法官溫紹明指考慮到被告兒子的意願,加上本案非同類案中最嚴重,故判被告接受為期12個月感化令。
女被告現年45歲,以「N.L.T.」作代號。她於2020年亦曾干犯虐兒罪,當時法庭判她感化令。法官昨判刑時明言,被告相隔兩年再犯案,令人懷疑感化令是否合適判刑選項。不過,報告顯示,被告的兒子X清楚表明母子關係大有改善,而且X想繼續與被告同住,故法庭決定再給予被告一次機會,判予感化令。
不滿上網課心散
案情指,被告和丈夫離婚後,與現年12歲的X在九龍城某單位居住。2022年2月14日下午,X在家中上網課。他趁小息時觀看網上影片,被告對此不滿,之後在家中飲悶酒,X不欲被告飲酒,試圖搶去酒瓶,被告反指X不專心上課,X感不快,趁被告沒為意時離家。至同日晚上7時許,X返家,被告罵X外出而不做功課,將碗碟等丟到地上,又向X掟平底鍋,X的小腿遭擊中數次。不久,被告外出買酒後回家,發現X不但鎖上了大門,更用雪櫃擋住門口,拒絕開門。被告於是用打火機點燃門上貼着的揮春。有濃煙入屋,X覺呼吸困難,鄰居見狀報警。案件編號:DCCC 712/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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