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住宿服務待補救 社署擬半億增聘人手
行業勞動力唔夠 議員紛質疑成效
社會福利署上月底完成兒童住宿照顧及相關服務的第二階段檢討,提出共39項改善建議。立法會昨召開福利事務委員會會議,檢討兒童住宿照顧服務,社署署長李佩詩表示,報告建議增加各方面人手,包括助理社會工作主任、前線照顧員、保健員,甚或文書助理、二級工人等,23/24年度將有逾5,000萬元資助;但不少議員紛紛表示,現時行業人手極為短缺,關注如何落實建議為相關服務單位增添人手。
議員李世榮表示,檢討委員會報告中指出會增加不同崗位的人手,但業界目前卻面對「請人難」的困境,關注人手配置上是否「跟得上」及「做得到」。他續指,文件顯示多達四至六成兒童屬有特殊需要,關注離院後對他們的支援,包括有否相關協助機制,以及個案社工繼續接觸相關兒童。李佩詩表示,今年已成功爭取資源,23/24年度將有5,670萬元執行第一階段檢討報告上的各項人手建議;至於特殊需要兒童方面,署方亦已增加資源支援,包括派遣臨床心理學家到舍提供服務;而離院個案中,亦會要求相關社工需要「做得更好」。
研寄養家庭免申報收入
議員陸頌雄則表示,關注服務獎勵金金額的釐定標準,以及當局會否有更多鼓勵措施,支援寄養家庭服務,包括容許編配公屋戶更大單位。李佩詩回應指,報告建議檢討並提高獎勵金,但暫時未能確切交代實際金額,需視乎日後可爭取多少資源。她續指,事實上不少寄養家長居住公屋,但由於不是長期居住安排,因此在公屋編配上要將該名寄養兒童計算在內,實屬困難;她又透露,署方正與房屋署協商,檢討豁免寄養家長申報收入的可行性。
議員鄧家彪表示,關注所有涉及童樂居虐童事件的員工,是否已經完全被起訴及審訊定罪。李佩詩回應指,童樂居事件涉34人,全數被檢控,其中12人已定罪及判刑,餘下則不能估算法庭進度 ;另外,該12人中,社署亦分別已將7人從註冊紀錄除名。
李最後重申,第一階段報告31項建議的部分重點措施已經落實,包括在社署轄下的巡查隊,加入由護士出任的保健衞生督察,以及過往曾在執法機構工作的人士,而今年亦會再增加多一名護士及社工,並成立了6個服務質素小組,向10間幼兒住宿服務機構進行了兩次突擊巡查,又訂立監察期,監察服務不達標機構,當中已有一間機構在監察期內;宣傳方面則舉行了電影分享會,未來將會繼續密切接觸各大機構進行宣講工作,解釋工作內容,吸引更多人加入寄養家長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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