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港聞

13歲仔沉迷手遊 20日燒9萬買道具

本港不少市民機不離手。(李志湧攝) 本港不少市民機不離手。(李志湧攝)
本港不少市民機不離手。(李志湧攝)
遊戲商本退$4000 消委會介入後才獲「回水」
網絡遊戲為不少人的消閒玩意,惟兒童心智未成熟,對金錢概念認知不足,一旦沉迷遊戲而貿然「課金(付費)」,隨時跌入無底深潭。消委會今年首3個月接獲31宗有關網絡遊戲的投訴,有家長投訴指子女不足一個月內課金約9萬元,要求遊戲公司「回水」。雖然個案最終獲退款,但消委會稱情況屬「好好彩」,指出本港目前未有針對網絡遊戲法例,促政府引入監管機制,又建議可限制兒童打機時間,而家長亦可為子女的智能裝置帳號設定家長監控功能。
消委會昨透露,投訴人梁小姐一直不知其13歲的兒子沉迷手機遊戲,該手機又未有安裝家長監控功能。她直至收到銀行月結單才發現,其子在數款手機遊戲中購買「增強遊戲戰鬥力」的虛擬道具,竟於20天內合共花費約9萬元,當中5.9萬元是經電子支付工具於應用程式平台購買。梁小姐曾嘗試要求相關遊戲開發商退款,但只獲退還共4,000元。
梁小姐認為未成年人士未有成熟的心智對消費行為負責,不滿支付平台以及應用程式平台公司允許未成年人開戶、付款及消費。
消委會倡立法 限制打機時間
支付工具公司則稱,平台沒限制用戶註冊年齡,開戶時的服務協議已列明未成年人士的協議安排,未滿18歲的用戶若同意協議,代表已促使其父母注意協議內容,父母將被視為已閱讀及同意協議條款,因此不會負責任何損失。最終應用程式平台及遊戲公司於消委會調停下作特別處理,安排一次性全數退款。
消委會研究及試驗小組主席譚鳳儀形容,個案獲退款是「好好彩」,因遊戲公司於訂立協議時會設下對自身有利的條文,因此一般不願退款,投訴人只能透過法律途徑追討或「硬食」。
她又指,本港目前未有針對網絡遊戲法例,建議政府參考內地及南韓等,限制兒童打機時間,亦可引入監管機制,規管網絡遊戲銷售手法、退款機制,及未成年人士消費保障等,強調監管制度未必窒礙電競業發展,反而有利長遠發展。
帳號道具遭竊 玩家失逾2萬
另有玩家的遊戲帳號裝備道具被盜,估計損失約24,000元,惟遊戲商拒絕負責,僅提醒投訴人注意帳號安全。消委會建議投訴人可考慮諮詢法律意見。
不少未成年人士喜歡玩手機遊戲。不少未成年人士喜歡玩手機遊戲。
不少未成年人士喜歡玩手機遊戲。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 iPhone/ iPad/ Android/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
傳 真:
(852) 3600 8800
SMS:
(852) 6500 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