劏房租管例無牙虎 逾千個案僅兩人定罪
唔鬧唔補鑊 允加強執法提高罰則
本港很多居於不適切居所的基層居民遭業主剝削,但《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卻成效不彰。條例修訂後至今生效年多,截至今年2月底,檢控率僅有0.2%。立法會特別財委會昨開會,多名議員質疑在過千宗個案中,只有極少數人被檢控,建議增加罰款金額。房屋局局長何永賢回應稱,上月增添一宗定罪個案,政府會加強執法及檢控,亦會提高罰則,同時做好教育及宣傳工作。
議員馬逢國質疑,劏房租管實施至今只有兩人被成功定罪,直指劏房租管效果低微,難以保障劏房戶。而議員鄭泳舜亦坦言,對劏房租管定罪成效不滿意,尤其是條例通過時,差餉物業估價署成立40多人團隊去處理涉嫌違規個案,但截至今年2月28日,估價署只處理了約1.26萬份表格AR2,即租戶與業主簽訂租約後提交至估價署的租賃通知書。他估計今年約有5萬份新租約,即已處理表格AR2的數目,只佔新租約四成左右。
700個案僅發警告信
當局回應說,自去年1月實行劏房租管條例後,截至上月,收到1,500多宗涉嫌違例個案,其中1,486宗由政府主動識別,其餘為投訴個案。至今有3宗違例個案定罪,涉及兩人,當中一人在上月被判罰款近1.9萬元。
對於有近400宗個案的租戶拒絕提供資料,政府指每宗個案的實際情況不同,當局會因應實際情況、收集到的資料及證據,諮詢律政司意見後,才決定是否起訴。約有700多宗個案,律政司指發警告信已有足夠阻嚇力。
起始租金未見消息
就估價署只處理了約1.26萬份表格AR2,若以最新一份《長遠房屋策略》中提及的12.75萬劏房戶推算,估價署處理的表格AR2只佔全港劏房戶不足一成,完成率為9.96%。全港關注劏房平台成員賴建國認為,政府早前曾指將於條例實施一年後檢討,又稱會以表格AR2的數據,研究劏房租金水平訂定起始租金,惟至今仍未見有任何消息,加上訂立起始租金無期,劏房戶更不敢舉報業主違規,否則恐遭加租或迫遷報復。他形容:「執法問題令條例有等於無,好似空立(法例)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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