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七公:政府法外開恩 民企提心吊膽
面對經濟和就業壓力,近期內地不斷對民企、外企釋放政策暖風。相比較這幾年甚囂塵上的「民營經濟離場」、「新公私合營」、「國進民退」等論調,這無疑是可喜的轉折。但尷尬的是,政府某些「過度熱情」的表態,不僅沒有迎來滿堂彩,反而引發新一輪疑慮恐慌,反映出民營經濟的信心仍然十分脆弱,其修復過程並非一朝一夕之功。
權力干預 指手畫腳
比如,一位財經部委的部長對外企喊話:「你們不是外來客,而是一家人。」海南省政府則出台文件,要求「對民營企業家涉案人員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訴的不訴、能不判刑的不判刑」。表面看,這是對外企民企宣示善意,但其背後隱含的邏輯卻仍是權力干預的思維。在健全良性的經濟環境中,政府、企業之間的關係自有契約精神、法治原則、市場規律來進行約束定位。「商場無父子」,「親兄弟,明算帳」,如果一切依法辦事,真正做到市場主體地位平等,本就無所謂外來客還是一家人,這實則都是一種人為的界定。
海南的新規爭議更大。本來如何捕、訴、判,都應以法律為準繩,該捕的自然該捕,不該捕的本來也不能捕,「法外開恩」的辦法,更是直觀折射了一種恩賜思維。政府對於企業可以賦予優待,那也就意味着可以收回,給多給少由公權力話事。而且,政府與檢察院、法院等「一府兩院」屬於平行關係,互不隸屬,且司法不受行政干涉,是基本原則。雖然最高檢也曾出台少捕慎訴規定,但由省政府發文規定「能不訴的不訴、能不判刑的不判刑」,等於給司法機構下命令,從程序上也經不起推敲。
還有很多地方,指派官員「一對一聯繫」或「定點幫扶」民企,甚至是進駐企業掛職擔任「第一書記」,出發點或許是為了幫助企業解決問題,但無形之中,這些人成為了企業的「監軍」和「太上皇」,大小事務都要過問,指手畫腳,搞得企業束手縛腳。
在內地的管治模式下,行政干預往往比走法律流程起效更快,立竿見影。但硬幣有兩面,依靠行政干預進行推動時,發展速度更快;但當權力翻臉,利用行政手段進行打壓管制時,也同樣勢不可擋,企業和市場毫無還手之力,只能俯首聽命,任憑宰割。
這些年,內地制訂頒布的法律不在少數,保護企業產權、保護私有財產,都載有明文,卻無法真正為民企提供「護身符」。黨政部門巨大的自由裁量權,就猶如如來佛的手掌心,隨時可將孫大聖壓到五指山下。「官」有不測風雲,企業不得不天天提心吊膽,察言觀色,揣摩風向,不敢輕易投資,企業的發展必然受影響。所以,民營企業最需要的,不是額外的特殊優惠,不是從一個極端走到另一個極端的運動式干預,而是真正創造一種公平競爭、一視同仁的環境,切實依法辦事,對法治有信心、有安全感,才能有穩健樂觀的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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