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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歲起狎胞妹 22歲兄判社服

共用睡房 金錢零食利誘口交手淫
女童自8歲起,多年間被年長3年、共用睡房的兄長非禮。事主事隔多年後向學校披露事件,並報案拘捕兄長。現已成年、正在修讀電子工程高級文憑課程的兄長,上月於屯門裁判法院承認非禮及向16歲以下兒童作猥褻行為等4罪。裁判官黃國輝為被告索取勞教中心報告後,昨日決定判處被告220小時社會服務令。裁判官指被告過往的紀律良好,而且犯案時年紀小,早前已還押了4星期,並考慮到案中事主的立場,最終決定判處社服令。
辯方昨日進一步求情時指,現年22歲、代號「WMP」的被告過往沒有案底,而且重犯機會低,其背景報告相當正面。律師指被告早前亦已還押了約4星期,故望裁判官可判處社會服務令。
獲事主原諒寫求情信
據辯方早前求情指,本案事主曾撰寫求情信表示已原諒兄長,希望可給予最後機會讓被告學習當個好兄長。結果裁判官決定判被告非監禁刑罰。
本案案情指,被告與事主X案發時同住於天水圍一單位並共用睡房,控罪所指的案發時間為2013年至2016年間,最初X只有8歲,被告則為11歲。去年4月,X告知同學稱由2013年至2020年間多次遭被告非禮。被告於同年5月被捕,警誡下稱:「我有做過但阿妹自願」。被告及後承認自2013年起,多次撫摸X的胸部及下體,但X均無反抗或表示拒絕。有時完事後他會給X錢、零食或遊戲卡。他記得其中兩次於2015至2016年在住所洗手間發生,兩人一同洗澡時被告要X替他口交。另一次則是他在床上看影片時X主動替他手淫。
受害人亦遭表哥非禮
X亦涉及遭年長4歲的表哥非禮,現年23歲代號「HYL」的表哥,被控4項非禮罪,控罪指他於2014年至2019年間分別在屯門及天水圍兩個單位,及澳門一酒店房間內4度非禮X。該表哥亦已認罪,將於本月12日接受判刑。案件編號:TMCC 243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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