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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困破產 反口覆舌 潘蘇通旗下吞20億訂金 唔賣高銀九龍灣總部

原告再入稟法院,要求被告完成出售九龍灣高銀金融國際中心的交易。 原告再入稟法院,要求被告完成出售九龍灣高銀金融國際中心的交易。
原告再入稟法院,要求被告完成出售九龍灣高銀金融國際中心的交易。
受誤導停訴訟 買家再入稟
近年屢傳財困、已辭任高銀金融主席及執行董事職務的潘蘇通,去年7月被頒令破產;至於高銀金融,其相關公司於去年初與一間公司達成協議,以143億元轉售其大本營九龍灣高銀金融國際中心,買家繳付20.3億元訂金後,賣方卻被指單方面中止協議,更把物業公開拍賣。買家於去年5月曾入稟高院要求完成交易,並禁制賣方將物業出售予第三方。該訴訟於去年9月在與訟雙方同意下已終止。不過該買家(原告)昨日再度入稟高院,指是遭賣方(被告)誤導才終止訴訟,而被告又再把涉案物業出售予第三方,原告遂興訟要求與被告一方完成相關的物業交易。
原告是Hundred Gain International Limited,被告依次是成美控股有限公司、Goal Eagle Limited及賜譽有限公司的接管人。入稟狀指,由2020年尾至去年初,原告與被告經多次商討後,達成買賣協議,原告將收購持有九龍灣啟祥道高銀金融國際中心的賜譽之股份和貸款,並獲得該物業。
指被告單方面中止協議
原告之後已繳付20.3億元訂金,不過被告卻單方面中止協議,並拒絕完成交易。原告又發現被告於去年11月底與另一公司Goldstone Asset (HKSAR) Limited簽訂買賣協議,把高銀金融國際中心售予對方,損害了原告的利益。
原告現要求法庭宣布與訟雙方早前的協議仍有效,並要被告一方履行合約或發還20.3億元按金,並禁制被告一方把物業出售予第三方。原告其實於去年5月已入稟高院,要求被告一方履行合約完成交易,或發還按金。據本入稟狀指,該訴訟於去年9月在雙方同意下已經終止,原告對此表示是遭被告誤導且涉及欺詐才會終止該訴訟,原告並指如法庭認為有需要,可頒令撤銷該終止訴訟的命令。
據早前報道指,潘蘇通雖然於去年7月被頒令破產,但因潘未有現身到庭代其財務狀況,因此法庭在今年2月批准債務受託人的「不開始令」申請,意指暫不開始計算潘的破產期,直至他與受託人會面為止,這亦意味其4年破產令將會延長。案件編號:HCA 502/2023
潘蘇通去年被頒令破產。潘蘇通去年被頒令破產。
潘蘇通去年被頒令破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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