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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麻地暴動案 2人認罪4人受審

案發當日有大批示威者築起傘陣與執法人員對峙。 案發當日有大批示威者築起傘陣與執法人員對峙。
案發當日有大批示威者築起傘陣與執法人員對峙。
【本報訊】2019年11月中反修例示威期間,香港理工大學校園被封鎖,有網民發起行動「圍魏救趙」,在理大附近地區製造衝突,213人被捕。昨日區域法院有兩宗涉及當時在油麻地區發生的暴動案件聆訊。其中一案6名被告昨日開審,但有其中兩人決定認罪,餘下4人繼續審訊。另一案的9名被告則早前受審,昨日被法官裁定全部罪成。
首案6名被告依次是梁少明、謝健樂、黃家榮、張創發、郭傑超及劉思彤(20至45歲)。控罪指他們於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彌敦道近窩打老道交界參與暴動。梁少明另被控同日管有一支雷射筆。郭傑超及劉思彤昨認罪,押後至5月11日求情,其餘4人則不認罪受審。認罪被告承認的案情指,當日示威者在案發地點一帶集結示威,大部分示威者衣衫全黑,他們利用雨傘等物品築起陣地與警方對峙,向執法人員投擲雜物及至少251枚汽油彈,及用雷射筆照射。警方發射催淚彈驅趕,之後再推進展開圍捕。警方當場截獲兩名認罪被告。
另一案9被告暴動罪成
另一宗案件的9名被告依次為雷曉天、梅晉豪、吳卓泓、吳悅橋、柯俊明、安俊彥、潘伊晴、戴卓欣、王智勇(20至25歲)。他們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窩打老道與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參與暴動。吳悅橋另被控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罪,指他於同日在彌敦道525號至543號一帶管有一罐噴漆。法官指他們當時除參與暴動外,並無合理理由在暴動現場出現,因此判他們暴動罪成,全部還押至5月16日聽取求情。
案件編號:DCCC 574/2021, DCCC 750/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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