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擬修例 撤限增聘兩副校
【本報訊】繼中文大學、嶺南大學後,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昨商討修訂《科技大學條例》,擬將校董會委任的副校長人數,由規定「不多於3名」修訂為「不時釐定」。科大校長葉玉如會上表示,目前至少需要增加兩名副校長,處理大灣區發展事務,以及推動與本地企業合作協助本港成為國際創科中心。
將與其他6大學看齊
葉玉如強調,將以現有大學資源增聘副校長,不會增加財政負擔,亦不會造成大學管治「肥上瘦下」。提出相關私人法案議員陳仲尼本身是科大校董會成員,他表示,修例後科大的副校人數安排將與另外6間教資會資助的本地大學看齊,並為科大發展提供更多靈活性,以應付大學現在及未來的發展需要。
科大校董會前主席廖長城表示,在未來30年校方將致力把清水灣校園,轉化為學習、研究、探索及創新科技園,開始新的學術項目,需要擴大影響力,現行的管理架構須適時檢討配合發展,坦言副校長數量不足夠。他又指,聘請副校長亦需經由四分三獨立校董通過,能夠充分保證學校對社會負責。
除了科大,嶺大是本地8間資助大學中另一間就副校長設定法定上限人數。嶺大早前已建議修例,上調副校長至「最多3名」,以強化管理團隊,促進未來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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