堵路非法集結 物流東主囚7個月
【本報訊】2020年6月4日晚上旺角朗豪坊外有大批市民集會,有人用圍欄堵路。一名公司老闆承認參與其中,去年在區院承認非法集結罪,押後至昨天判刑。法官林偉權指判刑須具阻嚇性,考慮到當日涉案範圍雖有限及時間短,但不可忽視非法集結隨時可演變成暴動的嚴重性,被告的行為因執法部門迅速執法才未有引致更嚴重後果。法官最後考慮到被告因一時衝動犯事,並非帶領者,故判囚7個月。
以案發後離婚求情
被告曾子良(55歲、物流公司東主)承認於2020年6月4日在亞皆老街近砵蘭街交界附近參與非法集結。他昨自行求情,指案件對他有重大影響,生意須找人代處理,案發後妻子亦與他離婚。不過法官指個人因素只屬考慮求情的一部分,不能度身訂造判刑。
案情指案發當晚,旺角朗豪坊一帶有示威者進行悼念活動,持白色蠟燭及打開手機電筒。其後有人高叫「光復香港」及「香港人建國」等口號。至晚上近9時,約50人走出亞皆老街近砵蘭街交界馬路,有人搬圍欄及卡板堵路。被告亦有份搬圍欄,結果被於現場埋伏的便衣執法人員上前阻止及拘捕。案件編號:DCCC 781/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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