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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款需實名 團體憂援助清零 窒礙善舉 最終病人埋單 促延長諮詢期

聯盟在政總外請願。 聯盟在政總外請願。
聯盟在政總外請願。
【本報訊】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早前提出規管眾籌,諮詢期至本月20日完結。由多個病人組織組成「關注眾籌規管聯盟」早前舉行記者會,要求政府延長公開諮詢期及與團體會面,惟未獲政府回應。至昨日到政總外請願,擔心眾籌「實名制」令捐款「清零」,最後由病人「埋單」,要求政府盡快回應訴求,並與團體會面。財經事務及庫務局代表有到場接請願信。聯盟引述局方代表指,政府稍後會有回覆。
聯盟昨早在政總外請願,要求政府回應團體訴求。他們高叫「眾籌捐款要實名,患者援助實清零」及「眾籌捐款報實名,匿名善款捐唔成」口號,並帶同捐款箱及監倉等道具,寓意「做善事變坐監」。
他們認為,局方建議規管眾籌,團體每次籌募也須向「眾籌事務辦公室」提出申請,隨之加重的行政負擔與影響籌募收入的情況。過多的行政關卡或監察只會令團體人手分配失衡,核心服務與宗旨將可能失焦,未能專注服務會員,有違初衷。再者,慈善團體已是受現有法例規管的,若將需向「眾籌事務辦公室」提出申請或登記,即使見諮詢文件中提及有豁免安排,也只會增加行政程序。
公眾捐款佔整體收入逾半
另外,局方建議超過某一捐款水平以上的捐款,推行「實名制」。事實上有不少人士以不記名捐款,協助團體營運,若推行實名登記,有機會引致不記名之捐款人士卻步,從而影響團體之收益及加重持續營運之艱難。不少團體的收入大多數是來自公眾捐款,佔整體收入五成或以上,當中不記名的可高達佔三成或以上,假若要實施實名制,不記名的捐款收入「凍過水」,認為推行「實名制」的建議既沒有必要性,亦帶給團體於持續營運上的影響性,而推行「實名制」,是會涉及個人資料的運用,懷疑其合適性及必要性。
其次,不少捐款者是基於支持團體自願捐款,透過自行轉帳至團體公開的任何銀行戶口中,是隨機性及隨時性的,亦有團體的會員或參與者會隨時在活動中捐出金錢給團體。若未能申報這些隨時性、隨機性及即時性的捐款,擔心「慈善變成坐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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