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刑案釘牌教師增多 1年14個超過前4年總和
教師是學生的楷模,其言行、操守及價值觀對學生影響深遠,有議員關注教師及教學人員干犯刑事罪行的情況。教育局表示,2018年至2022年間,教育局對干犯刑事罪行的教師採取跟進行動有99宗,包括取消教師註冊及發出譴責信等,單計去年多達14名教師因干犯嚴重罪行而被釘牌,按年大升1.8倍,數字更較前4年的總和高。
教育局回覆議員鄧飛的書面質詢表示,按機制,如有教師涉嫌干犯刑事罪行,教育局會在案件審結及上訴程序完成後,就每一宗個案詳細審閱所有相關資料,即使有個案最終未被定罪,但如證實教師有失德或違反專業操守的行為,局方亦會嚴肅處理,包括取消教師註冊、發出譴責信、警告信、勸喻信或給予口頭提示。據統計,去年局方共30宗採取跟進行動,數字為5年新高,包括14宗取消教師註冊、12宗書面警告及4宗口頭提示/紀錄在案,較2021年的18宗行動,大幅增加近67%。
30個案需跟進 創5年新高
局方指,以上所有涉及嚴重罪行的個案,例如與性相關、欺詐、刑事毀壞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的罪行,有關教師均被取消教師註冊。對於一些罪行較輕的刑事案件,如不小心駕駛、在無註冊的補習學校任教等罪行,會視乎案件的嚴重程度,向教師發出譴責信、書面警告、書面勸喻、口頭提示或將事件紀錄在案。
局方續說,學校作為僱主,有責任監管校內的教師,提醒他們作為教師應有的行為及操守,根據《學校行政手冊》,若教師遭刑事起訴,無論該罪行與其職責是否有關,均有責任向學校主動報告。此外,若學校得悉教師涉嫌干犯嚴重罪行或失德行為,亦必須向教育局呈報,以便教育局跟進其教師註冊。
如學校發現有教師違反專業操守或行為不當,應在符合《僱傭條例》及與有關教師簽訂的僱傭合約相關條款的情況下,採取紀律處分。資助學校應同時參考《資助則例》,因應情況採取適當的紀律處分,包括口頭警告、書面警告、暫停發放按年增薪額、暫停有關教師的正常職務、降級、解僱及即時解僱。至於官立學校,教育局會根據《公務員事務規例》和《公務人員(管理)命令》有關紀律處分機制作出懲處,包括口頭警告、書面警告、譴責、嚴厲譴責、罰款、降級、減薪、迫令退休和革職。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
傳 真:
(852) 3600 8800
SMS:
(852) 6500 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