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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女童性交 38歲無業「契爺」候判

【本報訊】3旬無業漢「一腳踏幾船」,結識15歲女童後強迫她與男友分手,然後與他拍拖,但又要求她稱他「契爺」。女生後發現男方另有女友,想了斷關係時卻遭男方捉頸扯頭髮。事件報案處理後,更揭發兩人曾無套性交。涉案無業男子早前於區院就與16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及普通襲擊罪受審,至昨天被裁定他兩罪俱成立。法官直斥被告大話連篇、自欺欺人,形容其證言就像他的私生活和男女關係一樣一片混亂,下令將被告還押至5月10日判刑。
被提分手即施襲
控方證供指,女童X案發時15歲。2020年11月,X認識現年38歲的被告曾國成。被告強迫X與時任男友分手,並要求X做他的女朋友。二人於同年12月正式交往。2021年9月某日,X到被告天水圍天悅邨悅華樓的住所,兩人在沒使用避孕套下性交。數天後X再到被告住所,發現被告與另一名女友亦一起。X指她不想與被告拖拖拉拉維持關係,被告聞言即抓着她的脖子將她按倒,X掙脫並離開住所。當她到達電梯大堂時,被告扯她的頭髮。
被告則辯稱,與X一直只是契爺契女關係。他與X認識以來,一直有3名女朋友,包括X的契媽。被告說,任何時間都沒有與X發生過性行為,亦沒有在電梯大堂施襲。法官裁決時指,認為被告證供一派胡言,更批評被告年近40仍是一名游手好閒的無業遊民,在不同女朋友家中暫住。另外,法官指從X與被告的WhatsApp對話,可看到二人絕非契父女關係,最終裁定被告罪成。案件編號:DCCC 210/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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