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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食售賣機衞生惹疑 申訴署審研食環措施

曾有報道指,有售賣機存放食物溫度不符要求,對食物安全構成隱患。 曾有報道指,有售賣機存放食物溫度不符要求,對食物安全構成隱患。
曾有報道指,有售賣機存放食物溫度不符要求,對食物安全構成隱患。
4年增逾300部 接97宗投訴
近年市面上出售冷熱存食物及非預先包裝飲品的售賣機數量和種類持續上升,由2018年的102部,急增至2022年的417部,而食物環境衞生署在2018年至去年4月下旬,共接獲97宗與食物售賣機相關的投訴。曾有報道指出,有售賣機儲存熱存食物的溫度低於許可證所訂明的要求,有人在沒有許可證情況下以售賣機出售食物,對食物安全構成隱患。申訴專員公署昨日宣布,決定展開主動調查,審研食環署對以售賣機出售冷熱存食物及非預先包裝飲品的規管。
控制溫度不當恐招微生物
市面上出售冷熱存食物及非預先包裝飲品的售賣機數量和種類不斷上升,過去有報道指,有售賣機不符合要求,以及有人在沒有許可下出售食物。食環署食物安全中心在今年初公布一項關於即食食物微生物質素的風險評估報告指出,如沒有妥善控制售賣機內的儲存溫度,以及清潔機內的加工處理或輸送系統,有可能孳生和積聚微生物,以致相關食物有潛在的微生物風險。
申訴專員趙慧賢認為,食環署作為專責保障食物安全及公眾衞生的部門,在以售賣機出售食物這類業務仍在發展之際,有必要確保其監管措施,能有效管控可能出現的食物安全風險,保障市民健康,於是決定展開調查,審研食環署對以售賣機出售冷熱存食物及非預先包裝飲品的規管工作,包括相關的發牌及監察制度、針對違規營運的售賣機的執管工作等,並在有需要時提出改善建議。
根據《食物業規例》,除非獲得食環署署長的書面准許,否則任何人不可售賣受限制出售的食物,包括以售賣機出售。目前獲食環署簽發許可證的售賣機,主要為出售非預先包裝的飲料,如咖啡、茶和鮮榨橙汁,以及需要溫度控制或於售賣機內進行簡單加工的即食食物。
申訴專員公署決定就售賣機出售食物規管,展開主動調查。申訴專員公署決定就售賣機出售食物規管,展開主動調查。
申訴專員公署決定就售賣機出售食物規管,展開主動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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