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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行需戴頸牌 申請人寧不再舉辦

遊行申請人批評執法部門要求遊行人士佩戴掛頸卡牌,是「不必要且極具侮辱性」。 遊行申請人批評執法部門要求遊行人士佩戴掛頸卡牌,是「不必要且極具侮辱性」。
遊行申請人批評執法部門要求遊行人士佩戴掛頸卡牌,是「不必要且極具侮辱性」。
【本報訊】將軍澳都會駅業主委員會前日發起遊行集會,反對區內填海及興建厭惡性設施,屬「禁聚令」取消後首個合法遊行集會,期間參加者需佩戴印有獨立編號的掛頸卡牌。遊行申請人之一、將軍澳民生關注組召集人陳展浚斥,相關規限非常不必要且極具侮辱性。若日後再有類似規限,不會再辦遊行。
感覺被圈養 令有意者卻步
陳展浚表示,執法部門在遊行前已審視每一條橫額、每一個相關宣傳遊行的社交網貼文、其他屋苑通告等,而最初只是要求參加者在身上貼貼紙作識別,後來提高要求,必須掛牌,且由主辦單位自行準備。他認為要求無必要,亦令部分想參加的人士卻步,形容掛牌限制「極度侮辱性」,對參加者有種「被標籤、圈養」的感覺。陳續指,發現遊行沿途有很多居民在旁觀看,並投以奇異目光,相信是居民不敢參與遊行的原因之一。
陳展浚又稱,委員會曾向執法部門反建議其他選項,但對方立場過硬。他坦言今次接受條件,僅僅是尊重居民表達訴求的權利。他又表示,執法部門要求主辦方分隔參與者和傳媒代表,若記者稍為接近封鎖線,執法人員會立即要求糾察阻止,否則即時終止遊行。相關工作應由執法人員傳媒聯絡隊負責。
監警會成員陳錦榮昨回應事件,認為執法部門要求以膠帶分隔遊行隊伍與傳媒並無問題,隊伍與其他人保持距離更可避免衝突;又指個人認為掛號碼牌可理解,但不必認為今次安排會套用到所有遊行。他指,監警會是次並無討論需要到現場視察,但如果日後對審視投訴執法部門個案有幫助,一定會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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