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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應徵者信用卡350萬 4男女監24至44月

案件在區院審理,4人分別被判入獄24至44個月。 案件在區院審理,4人分別被判入獄24至44個月。
案件在區院審理,4人分別被判入獄24至44個月。
謊稱聘美容師 18人中招
有詐騙集團前年在網上刊登廣告聘請美容師,在面試期間盜取事主的信用卡資料,然後綁定不同電子支付平台購物,有18名受害者共35張信用卡資料被盜用,用作購買逾350萬元財物,包括iPhone及禮品卡。3男一女涉案人士先後落網,其中一人為大學生。他們早前承認盜竊及企圖盜竊等共32項控罪,昨在區院判刑。法官游德康指,案件是經過精心計劃,認為必須嚴懲,以收阻嚇作用,判4人入獄24個月至44個月。
4名被告依次是陳韞鍶(36歲、無業)、蔡祥曦(37歲、行政助理)、黃君瀚(28歲、無業)及馬學良(21歲、大學生)。辯方求情時不約而同指,他們是因經濟原因犯案,只是被案件主腦控制的棋子,愚蠢地聽從指示行動。被告已深切反省,深感悔意,希望法庭從輕發落。
法官指,盜用他人信用卡屬嚴重罪行,須判處阻嚇性刑罰,以保護使用信用卡的人。其中首被告扮演舉足輕重的角色,他涉及29項罪名,涉款逾296萬元,遂以5年半為所有控罪量刑起點,因認罪減刑至44個月。其他被告方面,次被告入獄24個月,第三被告入獄32個月,第四被告則入獄28個月。
贓款買手機禮品卡
案情指,2020年10月6日至2021年5月19日期間,有人利用4間美容院聘請美容師並作面試時,要求18名求職者將他們的個人財物存放在儲物櫃並到另一房間。期間盜取該些求職者的信用卡資料,並由在美容院工作的陳韞鍶將資料交予包括蔡祥曦在內的同黨,再利用資料將信用卡加進包括黃君瀚和馬學良在內的同黨所使用手機的電子支付平台,購買iPhone及禮品卡。犯案人共利用18名事主35張信用卡用作或企圖用作購物,共涉105宗交易,涉款逾350萬元。4人其後於2021年5月19日先後被捕。案件編號:DCCC 87/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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