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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局稱赴內地交流需持有效證件

公民與社會發展科要求學生高中3年內須到內地考察。 公民與社會發展科要求學生高中3年內須到內地考察。
公民與社會發展科要求學生高中3年內須到內地考察。
【本報訊】對於有教師被指因曾參與反修例事件,雖沒有被定罪,但無法參加學習團赴內地交流,教育局局長蔡若蓮昨表示,無聽聞有教師因反修例案未能辦理回鄉證或被拒入境,但強調任何返內地交流的活動都需持有有效證件。中旅社過去連續多個周末日特別加班,協助處理過期的回鄉證續證。
嚴肅處理投訴教師個案
蔡若蓮指,局方會嚴肅處理任何投訴教師個案,強調會公平公正處理,並以保障學生福祉為優先考慮,並給予學校足夠指引。而公民與社會發展科的內地考察團,老師與學生的比例是1比10,如果有5萬學生,便應有5,000名老師參與。如果老師和同學的回鄉證過期,未能在4、5月出發的話,中旅社都會特別加班協助他們處理。至於6、7月以後的團,她呼籲學校老師,家長帶同小朋友盡快辦理證件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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