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港聞

食物變壞 市民索償 中電申剔除訴訟遭拒

盧寶生(譯音)要求中電向他賠償逾6,500元。(陳德賢攝) 盧寶生(譯音)要求中電向他賠償逾6,500元。(陳德賢攝)
盧寶生(譯音)要求中電向他賠償逾6,500元。(陳德賢攝)
指屯元天停電致損失逾6500元
去年6月中華電力有電纜橋爆炸起火,令元朗、天水圍及屯門大停電,逾50萬居民受影響。有市民於去年8月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稱這次停電導致冰箱內大量食物變壞,向中電索償超過6,500元。中電一方早前指申索屬無理纏繞,申請將之剔除,審裁處押後至昨天就此申請作判決。審裁官認為申索有可爭辯之處,駁回中電的剔除申請,並把案件押後至8月28日再提訊,訟費問題留待日後處理。
本案申索人名盧寶生(譯音),被告為中華電力有限公司。申索人在申索書指,被告沒有在合理的時間恢復供電,停電大約15小時,令他購買的食品造成不可逆轉的損失。是次申索只針對其中相對重要的食品進行追討。由於購買時是以現金付款,故沒有付款紀錄提供。食品價格以網上超級市場及官網價格估值。申索人附上食品價格表,顯示他指冰箱內的食品包括10樽1.5公升鮮牛奶、22個特大蘋果、7杯500毫升雪糕等,總值6,559.3元。
官:有可爭辯之處 非無理纏繞
審裁官昨天裁決時指,中電是相關地點唯一電力供應商,而根據去年8月的調查報告,大火很大可能是電纜橋對開光管過熱起火,報告建議中電要進行風險管理等措施。審裁官指,究竟被告是否對申索人負有謹慎責任,或被告是否未能遵行謹慎責任,應該在審訊時處理。
另外,中電稱申索人不能證明他是有關食品的擁用人,也無法證明食品確實變壞。審裁官就認為前者屬事實爭議,應聽取證供才判定;後者則可以由法庭推斷,例如海鮮和牛奶製品,相信超過12小時都會變壞。綜觀而言,審裁官認為本申索,不屬無理纏繞,遂駁回中電剔除申索的申請。案件編號:SCTC 024470/22
中電在元朗的一條電纜橋,於去年6月爆炸起火。中電在元朗的一條電纜橋,於去年6月爆炸起火。
中電在元朗的一條電纜橋,於去年6月爆炸起火。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 iPhone/ iPad/ Android/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
傳 真:
(852) 3600 8800
SMS:
(852) 6500 6500
人人做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