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萬用刀罪成 消防上訴得直
【本報訊】2020年萬聖節有市民在旺角聚集,表達對「831事件」的關注,其後演變成警民衝突。一名當時被捕的時任消防員因被搜出萬用刀,經審訊後被裁定管有適合作非用途工具罪名成立,判監3個月,但准保釋等候上訴。他昨日向高院原訟庭上訴要求推翻定罪,獲法官張慧玲宣判得直,定罪撤銷。法官表示將另定日子頒布書面判決理據。
無證據顯示作非法用途
本案上訴人蕭志成(29歲)被控於2019年10月31日,在旺角太子道西146至148號地下,管有一把萬用刀,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上訴方昨指據終審法院對「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工具罪」的裁定,控罪所指的工具須用作束縛人身、傷害人身及非法入侵處所,但本案亦無證據顯示該萬用刀會作此用途。律政司一方則表示,希望可將本案控罪改為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將案件發還裁判法院重審。不過法官認為現時修改控罪對上訴人不公,因此拒絕重審之要求。案件編號:HCMA 30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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