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港聞

單位細位置偏遠 綠置居一損俱損

時代變遷,許多事物亦隨之改變,幾乎沒甚麼是恒久不變,除了本港的房屋問題!這個老掉牙的難題,仿似家傳珍寶般,一屆傳一屆,惟歷屆特首皆無力解決,市民則陷入希望與失望交替的循環之中。縱然苦無良策,官員卻不願承認自己一事無成,於是乎「畸形房策」由此誕生!有的是把問題複雜化,通過偷換概念轉移視線;有的則是新瓶舊酒,通過華麗包裝美化舊有政策。終於,5年擾擾攘攘又過去!要盤點官員做了甚麼?不能說沒有;要評價官員解決了甚麼,又真的沒有!
綠置居正是在這種奇怪的狀況下誕生!名稱美輪美奐,概念卻與居屋極其相似,分別在於更針對綠表申請人,通過比傳統居屋更低的定價,鼓勵公屋戶自置居所,從而騰出現有公屋,加快公屋輪候時間。表面上,綠置居的出現,將大大增加本港資助房屋的供應,同時有效減少公屋戶人數,百利而無一害。惟實際上,港府不過是把新建的公營房屋項目改成綠置居出售;即使沒有綠置居計劃,屋苑如期落成後,仍有可能當作公屋出租。換言之,公屋輪候者並未因綠置居的出現而縮短輪候時間;在最理想的情況下,對基層市民而言,綠置居最大好處,是申請人可通過購買綠置居,獲得較現有公屋為佳的生活環境。
不過,實例一再證明,「獲得較佳生活環境」這一願望很可能落空!並非每個綠置居屋苑皆位置優越,更多的是遠離市區,例如新一期綠置居3個項目中,清濤苑及錦柏苑分別位於粉嶺或馬鞍山,只有高宏苑位於油塘;因此,高宏苑亦是今期最受矚目的項目,今期「樓王」亦位於高宏苑A座43樓20室,售價達到約271萬元。另外,由於綠置居是由公營房屋項目改成,單位面積自然不能與居屋甚或私人樓宇比較;今期4,693個單位中,單位面積最細只有184平方呎,最大亦不過489平方呎,且當中有41呎屬於「減音露台」,是否可滿足家庭需要,見仁見智!
租樓與買樓的概念截然不同,並不可混為一談!一般而言,租屋者對於房屋的要求,遠較購屋者為低;即使本來居住在面積較細的公屋單位內,不代表願意購買面積較細的單位。可以預見的是,推售新一期綠置居時,大單位將「爭崩頭」,細單位很可能滯銷;一旦滯銷,便會暴露出綠置居最大缺點,即「有屋無人住」!畢竟根據過往經驗,即使綠置居滯銷或申請人撻訂,亦不會變回公屋出租,而是繼續推售,抑或向公屋申請人推售,一來一回不但耗廢時間,單位長期被丟空亦會產生各種問題,可說是一損俱損!
反過來說,不願購買也不代表不願租住;畢竟屬新樓,對於公屋輪候人而言,依然極具吸引力!為彌補綠置居的缺陷,坊間愈來愈多聲音要求港府,考慮將滯銷的單位變回公屋,紓緩公屋輪候冊的壓力,奈何港府充耳不聞,即使滯銷仍堅持繼續推售,直至賣出。這不禁令人質疑,綠置居計劃究竟是解決本港的房屋問題,抑或別有目的呢?實在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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