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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場歪風禁不止 一紙聲明當聖旨

政府康體設施「炒場」問題一直備受關注,「炒風熾熱」亦唔係乜嘢新聞,市民要使用康體設施往往迫於無奈向炒場黨繳付多數倍嘅「炒價」租金。大家都知,炒場非法佔用公共設施,令市民難以使用有關康體設施,唔公平,亦損害公眾利益。
「炒場」問題存在已久,當局過去曾多次變招,譬如話增加排隊預約嘅難度、加強抽查、禁止團體申請者轉換活動負責人、容許租用人用「智方便」訂場、訂下「停賽」規則,好似如被揭炒場者不在現場就不准喺某時段再租場等。政府板斧縱然繁多,可惜利之所在,炒場歪風依然難以遏止。換句話說,有招即係無招,反而凸顯民間智慧,你有張良計,我有過牆梯!康文署過往嘅所謂「新招」,全係銀樣鑞槍頭,中看不中用!又自以為兜着屁股吊頸就安全,其實又係自欺欺人!
功夫茶咁講,絕非偏頗,而係有根有據。呢,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回應立法會議員嘅書面質詢時,指康文署去年一月起至上月期間共接獲約270宗涉及「炒場」嘅投訴,平均每月約有400宗租用人因為累積兩次「不取場」或「不在場使用」嘅違規紀錄,而被禁止預訂康文署嘅收費康體設施90日。
之不過,黃牛黨識變招,譬如以退休長者為招募對象,用長者身份租場再喺現場放售,總而言之,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康文署依家就話正徵詢法律意見,研究要求租用人及租用團體喺預訂及登記使用時作出聲明,承諾不會透過任何形式轉讓已預訂設施;如懷疑有租用人及租用團體違規轉讓已預訂設施,會作出適當跟進;又話會積極探討於推出全新智能康體服務預訂資訊系統時,加入相關聲明嘅可行性云云。
有議員尋日喺大氣電波表示,有專業炒場集團負責轉讓場地,預訂嘅登記人喺用場時仍然會出現,即使康文署職員巡查時,亦未必察覺有炒場情況,質疑簽署不轉讓聲明亦未必能解決炒場問題。講真,炒場之所以禁之不絕,就係「利錢」相當可觀!一紙聲明就可以叫炒場組織乖乖聽話守規矩?
阿哥,你估一紙聲明係古時皇帝嘅聖旨?任何懲罰,一句「欽此」就會令亂臣賊子誠心悔過咩?咪傻啦!港產官僚以為用一紙聲明就可叫炒場黨「自律」?你估佢哋信「施比受更有福」嗎?議員重申必須加重罰則,建議違規者兩年內不能預訂場地。治亂世用重典,幾時都啱聽過叫人「自律」咁戇居!而對於經常違規者,即使「永不錄用」也不為過!歸根究柢,炒場出現在於供求失衡,長遠之計係要增加康體場館,喺一個世衰道微嘅亂世,講良心自律同沙堆上起高樓城堡冇乜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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