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歲女墮三輪車亡 外公疏忽判緩刑
【本報訊】5歲女童去年在長洲從三輪電動車失足墮地不治,駕駛涉事三輪電動車的女童外祖父事後被控對所看管兒童故意忽略罪,及兩項有關交通罪行的傳票。案件昨於東區裁判法院再訊,被告承認所有控罪,大律師求情稱被告十分疼惜死者,根本無法原諒自己,事後更患上創傷後遺症。裁判官坦言本案毫無疑問是悲劇,被告一時疏忽鑄成大錯,最終判被告入獄兩個月,緩刑18個月,另交通控罪罰款共6,000元,另取消駕駛資格12個月。被告在聞判後雙手掩面而泣。
死者父母求情冀被告振作
57歲被告梁日華,在長洲醫院任全職管工。他承認於2022年1月16日,在長洲大貴灣新村16號外,對一名5歲姓黃兒童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而故意忽略她。他另承認「駕駛/使用未經登記/未獲發牌照的車輛」及「沒有保險而使用車輛」兩項傳票控罪。辯方又呈上多封求情信,包括由死者父母、就讀學校校長所寫,他們都無怪責被告,更希望被告振作。
案情指死者是被告外孫女,生前由被告照顧。被告為方便,從淘寶購買零件組裝涉案三輪電動車載雜貨。案發當天上午11時許,被告駕三輪車載着死者及另一孫女運貨,之後他停車自行往搬貨。期間被告聽到「嘭」一聲,他隨即折返,已見死者倒在地上,頭部受傷,送院搶救後不治。案件編號:ESCC 114/2023、WKS 9417,9418/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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