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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衝突觸發油麻地暴動 11男女至少囚51月

理大校園被封鎖,觸發附近地區發生暴動。 理大校園被封鎖,觸發附近地區發生暴動。
理大校園被封鎖,觸發附近地區發生暴動。
【本報訊】2019年11月中反修例示威期間,理工大學校園被封鎖,有網民發起行動「圍魏救趙」,在理大附近地區製造衝突,結果超過200人被捕。當中11人被控於油麻地參與暴動,經審訊後全部被裁定罪成。這宗區院案件昨移師西九龍法院判刑。區院暫委法官徐綺薇判11名被告入獄51至55個月,其中有被告因患末期腎衰竭,獲得額外減刑。
11名被告依次是陳建熹、陳子健、鄭浩麟、鄭偉傑、張浩然、張元山、周明摯、方淦輝、馮天程、何焯銘及何仲玹(案發時18至41歲)。控罪指該11名被告於或約於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窩打老道與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與其他人參與暴動。
官:須判阻嚇性刑罰
鄭浩麟及馮天程另分別被控於案發時,管有一包及3包索帶,意圖使用或導致或准許他人使用索帶,以損壞屬於另一人的財產。法官審訊後裁定所有被告面對的控罪均罪成。法官判刑時稱,暴動是嚴重罪行,示威者在現場與警方對峙,又投擲汽油彈,故須判處阻嚇性刑罰,採納55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
因辯方沒有過度挑戰控方案情,全部被告獲扣減一個月刑期;另何焯銘患末期腎衰竭,相信他服刑期間會感到額外痛楚,因此額外減刑3個月。
就着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法官指被告可以用索帶綑綁物品造成障礙物,堵塞道路,對公共秩序構成威脅,就此控罪判兩名被告入獄3個月,當中一個月刑期與暴動罪分期執行。最終何焯銘入獄51個月,鄭浩麟及馮天程入獄55個月,其餘8人入獄54個月。案件編號:DCCC 747/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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