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警騙翁匯款 19歲仔判勞教
【本報訊】年逾花甲男子去年接獲不知名來電,指他捲入洗黑錢案。一名男學生之後冒充警員上門找他,以調查為名要求他轉帳近45萬元至其他銀行戶口。花甲翁匯款後才驚覺可能受騙。這名冒警男生事後被捕,被控串謀行騙及冒充公職人員兩罪。男生早前認罪,昨天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入勞教中心,另外須賠償10萬元給事主。
現年19歲的被告羅琛朗,報稱學生。控罪指他於2022年3月28日與3月30日之間,與他人串謀以欺騙手段,即虛假地表示一名65歲呂姓男子於內地涉及洗黑錢案件,要求呂將銀行戶口的所有存款轉去不明銀行戶口內。被告另被控於同年3月28日,在將軍澳康城路1號領都1座某室假冒香港警務處的警員。
求情稱亦是騙案受害人
據案情指,被告在被捕後供稱,他在2021年11月8日接獲不知名人士來電。對方自稱公安,指他捲入刑事案,要他付錢來解決。他沒有錢,遂按對方指示自製警察委任證,並按對方所給的劇本行騙。辯方昨進一步求情時指,被告已深感後悔,又指被告也是騙案受害人,形容這因素並不尋常。但裁判官反駁指,自己在不少詐騙案中,也聽過類似辯解,認為並不是非比尋常。但考慮到被告認罪,願意賠償事主部分損失,因此接納報告建議,判被告入勞教中心。案件編號:KTCC 39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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