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縮水消費券救市 4‧16先派3000元

政府公布消費券詳情,首期3,000元於4月16日派發。 政府公布消費券詳情,首期3,000元於4月16日派發。
政府公布消費券詳情,首期3,000元於4月16日派發。
餘額$2000等到7‧16始發放
新一份《財政預算案》公布今年再向大眾分兩期派發最多5,000元電子消費券,至昨日進一步公布消費券發放詳情。成年永久居民、新來港人士將於4月16日獲發首期3,000元,餘下的2,000元將於7月16日發放,首期消費券會自動通過去年計劃的登記資料發放,預計首期640萬名去年成功登記的市民會獲發首期消費券,而首期消費券不准市民更改接收消費券方式。
當局表示,首期消費券的發放及收取、使用方法,以及適用範圍,與2022年消費券計劃的安排一樣,可用於所有本地零售、餐飲及服務業商戶,但不包括兌換現金。首期消費券市民不可轉會,港府解釋想盡快派券,但若支付工具帳戶已失效或遺失,市民可於本月29日或之前經網上、書面或親到臨時服務中心更新登記資料,不過僅可以同一款支付工具收款。樂悠咭持有人若已退回原八達通卡,可致電八達通熱線更改登記手續。
首期不可更改接收方式
另外,透過不同入境計劃在港居住及來港升學的「港漂」,會獲發上述總額一半,即合共2,500元的消費券,並於4月16日可收取1,500元,餘額在7月16日收取。港府預計約10萬人合資格領券,變相花近2.5億元,涉及8至9個人才計劃。港府指移民或永久離港不能獲得消費券,計劃將會審視市民於指定日期前有否連續3年不在港;有否以永久離港為由提取強積金;或其香港身份證是否在港簽發,來判斷市民是否符合資格。
當局預計今年消費券計劃能為經濟帶來0.6%提振作用,而過去3年航空業、旅遊業經營艱難,市民可將消費券用於本地旅行社,購買旅遊產品。市民於本地旅行社消費將有助業界復甦,亦對本港經濟有貢獻。
港府提醒,八達通用戶須先用完首期消費券,方可接收下一期餘額,即最快6月底須用完第一期,7月16日才可接收第二期,市民最遲要在10月31日合資格消費滿3,000元,否則便不能領取第二期消費券,金額將被一筆勾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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