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非禮 危駕 傷人共7罪 停職警司區院應訊
【本報訊】時任沙頭角分區指揮官的陸振中警司,被指在去年中於粉嶺一熟食中心殘廁內,先後3度非禮同一名女子,及涉嫌在不足一個月後危險駕駛,並襲擊一名女子及兩名男子。他因此被控非禮、危險駕駛及襲擊傷人等7項罪名,被轉介到區域法院處理。案件昨天第一次在區域法院提訊,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法官按辯方要求,將案件押後約3個月,至6月6日再提訊,以待辯方向控方索閱更多證據,及向被告提供法律意見,期間被告續准保釋。
所有控罪一個月內發生
43歲被告陸振中,報稱任職警察。他被控的3項非禮罪,指他於2022年6月22及23日,在粉嶺聯和墟街市熟食中心傷殘人士洗手間內,分別3度非禮女子X。他涉及的另一宗事件,則令他被控危險駕駛、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及普通襲擊罪4項控罪。有關控罪指他在2022年7月15日,在粉嶺一停車場內危險駕駛,襲擊女子X致造成她身體受傷害、襲擊男子蔡文浩意圖導致他身體受嚴重傷害、及襲擊男子賴文顯。
保釋期間不得干擾證人
被告在候訊期間獲准以5,000元保釋,另遵守一系列擔保條件,包括不得離開香港,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不得直接或間接干擾控方證人,及每星期到警署報到一次。據悉,案發時被告是在休班時間,他在事後已被暫時停職。案件編號:DCCC 137/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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