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港聞

老司機形同炸彈 運輸署毫無作為

港島日前發生「炮彈飛的」嚴重交通意外,導致4人受傷,當中兩人危殆。事件再次揭露高齡職業司機體力不繼,埋下駕駛安全隱患。目前本港僅規定年滿70歲的駕駛者,至少每3年做一次體檢,但做甚麼檢查、怎樣才算合格並無準則。運輸署長期無知無覺,不監不管,絕對是製造「馬路炸彈」的罪魁禍首。
今次意外的肇事的士司機已屆84歲高齡,按理早應退休,惟一把年紀仍要為口奔馳,細思固然令人心酸,但同情歸同情,駕駛絕非兒戲,皆因乘客安全以至其他道路使用者的性命全繫於司機手中。今次事件造成多名途人受傷,他們並非不遵守交通規則,而是正在過馬路而已,竟然飛來橫禍,職業司機年齡是否應設上限、年老司機有甚麼體檢要求等等,已到了不得不立法規管的迫切程度。
可以看見,同類事故不絕如縷,僅今年首3個月已有至少7宗交通意外涉及70歲以上的士司機。包括1月4日,黃大仙一部的士失控猛撼泊在路邊的貨櫃車,77歲的士司機被捕;1月8日,72歲姓何的士司機,駕駛至九龍灣撞倒52歲女子,女子送院後不治;1月12日,87歲姓梁老翁駕駛的士在中環失控撞壆翻側;1月20日,同一名87歲姓梁老翁駕駛的士,再於灣仔一帶撞倒兩輛私家車及6輛電單車,期間竟無察覺。至於2月及3月同類意外一樣頻生,證明高齡的士司機已形同馬路炸彈。
這樣說並非年齡歧視,而是駕駛必須高度集中精神,遇事更考反應,雖然部分長者身壯力健,但有些長者難免體能甚至認知衰退,根本不宜駕駛,奈何運輸署在這方面的監管長期交白卷。例如日本規定,司機年滿70歲必須報讀駕駛再培訓課程,並通過視力、認知能力測試等方可駕駛;香港則只要求年滿70歲駕駛者至少每3年做一次體檢,檢查甚麼並沒有規定。
運輸署署長羅淑佩僅表示,當局去年中已成立專家小組,檢討駕駛執照持有人的體格證明機制,但事實卻是,有關機制拖到現在仍是只聞樓梯響。正因為運輸署一貫漫不經心,放任自流,從來沒有正視問題,才會導致這麼多無辜市民受傷甚至送命。官不殺伯仁,伯仁因官而死,又一鐵證。
無可否認,目前職業司機老化嚴重,與年輕人不願揸的士、導致青黃不接脫不了關係。的士車行車主協會甚至認為,若為司機年齡設限但無其他配套,只會令市民無的士搭。問題是,人手不足絕對不能凌駕人命之上,駕駛安全怎麼強調都不過分,的士業界有必要從根本上徹底改革。港府有責任立法規定對老年司機的體檢要求,釐定合格標準,的士業界更須全面提升服務質素和待遇,促進行業新陳代謝。
面對Uber的競爭,的士業界只知大聲抗議,卻從來沒有認真反思整個行業的服務質素愈來愈低下,更沒有重視司機駕駛安全問題,一味抬出「冇新人入行」為拒絕檢討的藉口,最終只會導致整個行業萎縮,損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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