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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醉駕Tesla撞傷途人 休班警轉區院審 共3罪被起訴 准保釋至4‧3再訊

被告何家榮(左)將被安排於區域法院受審。 被告何家榮(左)將被安排於區域法院受審。
被告何家榮(左)將被安排於區域法院受審。
【本報訊】一名警員去年5月休班期間在長沙灣駕駛Tesla電動車時撞傷途人,再猛撼麵包店鐵閘。他事後未能通過酒精呼氣測試,以酒後駕駛罪被拘捕,其後被落案起訴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在血液中的酒精濃度超過訂明限度的情況下駕駛汽車、及使用殘缺車輛共3罪。案件昨天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提訊,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控方表示案件將會交往區域法院處理。裁判官最終將本案押後至4月3日再訊,等候控方準備轉介文件,期間被告續准保釋。
案發元州街昌華街交界
27歲被告何家榮,報稱警員,控罪指他於2022年5月28日在香港九龍深水埗元州街與昌華街交界,在道路上危險駕駛一輛私家車,引致男子陳啟發身體受嚴重傷害。他另被控於同日同地駕駛同一車輛,而在其血液中的酒精比例是100毫升血液中有不少於182毫克酒精,超過100毫升血液中有50毫克酒精的訂明限度。至於使用殘缺車輛罪,則指被告案發時駕駛之私家車,其玻璃及透明物料不符合規定,即該車擋風玻璃及兩側車窗玻璃貼上有色薄膜,以減低玻璃的透光度。案件編號:KCCC 297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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