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嘲水警墮海 前男警罪成求緩刑 官指涼薄須判監

崔駿民早前被裁定作出具意圖煽動作為罪成。 崔駿民早前被裁定作出具意圖煽動作為罪成。
崔駿民早前被裁定作出具意圖煽動作為罪成。
水警女總督察林婉儀前年9月在沙洲對開追截走私快艇時墮海,遺體及後尋回。時任男警的26歲被告被發現曾在網上指林「抵死」、「希望有得認魚啦,最好就死埋」,被指發布仇恨言論。他否認「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經審訊後上月底被裁定罪成。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昨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聽取辯方求情,決定先提取被告的背景報告,並押後至3月20日判刑,期間被告續還押。辯方希望可判處被告緩刑,裁判官認為不合適,並指必須判監。
求情冀考慮情況特殊
被告崔駿民,事後已辭職,現報稱無業。他被控於2021年9月25日至28日期間,在Facebook發表公開陳述,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港府。辯方昨求情呈上3封求情信,當中包括兩名現職警員的被告友人及被告母親。辯方指被告母親長居內地,因疫情兩年沒有見過被告,昨親自到庭支持被告,且想不到竟在法庭相見。
辯方又引述被告母親求情信指兒子是口不擇言,沒有仔細考慮便口出狂言,說出涼薄及黑心說話招致是次禍害。辯方指希望裁判官考慮被告是在特殊情況下犯案,望可盡量輕判。據審訊時被告作供強調,對林婉儀離世感震驚及傷心。他當時心情欠佳,又因自己幫不到忙,覺得「好忟」,才說出晦氣的反話,指向的是允許林追快艇至大陸海域及累死林的警官。
官認為非僅針對死者
裁判官早前裁決指,被告在林婉儀仍不知所終、遺體尚未尋回時,便留言說希望林死亡、變成腐屍,其言論涼薄狠毒,態度輕佻,字裏行間流露喜悅心情,且看不到被告如何透過這些說話宣洩情緒。另外,有市民用「狗」來形容警察是廣為人知的事,被告聲稱不知此事實屬難以置信,批評被告供詞不盡不實,不相信其言論僅為反話。
裁判官續指,被告明顯是刻意在警務處專頁留言,並透過再三提倡林的死是值得欣喜的事,來宣揚他的想法。裁判官認為,被告明顯不是針對死者一人,而是挑撥對警方的不滿,故裁定他罪成。案件編號:WKCC 4617/2021
裁判官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聽取求情。裁判官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聽取求情。
裁判官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聽取求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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