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就章走法律罅 繞過城規會
【本報訊】政府力推簡約公屋,卻有多項程序因「急就章」疑「走法律罅」。房屋局指啟德選址屬臨時性質,以繞過城市規劃委員會免申請改劃及放寬高度限制。據了解,臨時用途定義為不可超過5年,故當局以「2年建築期加上5年居住期」作詭辯,但實際上仍會佔用土地7年。發展局表示,8幅選址中有6幅毋須向城規會申請,而政府撥地年期屆滿後亦可按需要續期。
當局「2+5」作辯護
去年《施政報告》宣布推出簡約公屋,惟方案出爐後惹來各方批評,質疑政府「跑數」、造價比傳統公屋更貴等。房屋局公布8個簡約公屋選址,其中6個選址均採用高層建築,翻查各選址高度限制,至少5個選址有部分土地建屋超出其高度限制;而所有選址原先用途亦不屬住宅用地,一般而言需向城規會申請。
不過,發展局回覆本報稱,若有關用途的撥地年期不超過5年,則該用途會被視為該等大綱圖內經常准許的臨時用途,而臨時用途可以有別於市區及新市鎮分區計劃大綱圖的《註釋》規定,包括用途及發展限制。
發展局又稱,有6幅用地選址位於市區及新市鎮分區計劃大綱圖涵蓋範圍,毋須向城規會申請;餘下元朗攸壆路和上水蓮塘尾兩幅選址,則位於鄉郊地區分區計劃大綱圖涵蓋範圍,相關部門會向城規會提交規劃申請。一般而言,政府撥地年期屆滿後可按需要續期,但每次仍是不可超過5年,才可以符合該等大綱圖的臨時用途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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