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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警捲造假案 時任副指揮官作供 「如警員偽造搜屋紀錄 屬嚴重行為失當」

案發時任屯門警區副指揮官范敏成昨到庭作供。(溫卓賢攝) 案發時任屯門警區副指揮官范敏成昨到庭作供。(溫卓賢攝)
案發時任屯門警區副指揮官范敏成昨到庭作供。(溫卓賢攝)
【本報訊】一名警長及3名警員被指在調查販毒案時捏造紀錄訛稱曾進行搜屋,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之案件,昨於屯門裁判法院續審。控方傳召案發時屯門警區副指揮官作供,他表示曾看過該宗販毒案的調查報告並在報告上簽署。他指如有警員偽造搜屋紀錄,屬嚴重行為且是嚴重行為失當。
指必定要認真對待
涉案被告依次為警長馮孝聰(45歲)、警員林耀然(38歲)、警員羅學鍵(32歲)及警員葉家豪(31歲),4人同被控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控罪指4名被告於2018年3月15日至4月3日期間,在擔任公職期間或在與擔任公職有關的情況下,沒有合理辯解或理由,故意作出失當行為,即在調查一宗刑事案件期間,作出已進行搜屋的虛假紀錄。眾被告被指謊稱於2018年3月15日凌晨,曾到一宗販毒案疑犯位於葵涌的單位搜屋。
案發時為屯門警區副指揮官的高級警司范敏成,被問及查案時有否搜屋對調查有否影響時,回應表示如有搜屋,可能會找到支持指控被告的證據。他又指如發現有警員偽造搜屋紀錄,必定要認真對待。不過他亦確認,調查報告有可能出現相關事件發生時間紀錄不準確情況,但當中是否涉有人行為失當,則須要考慮與實際時間差距多大,及記錄的人員是否有心作此錯誤紀錄。
案件編號:TMCC 510/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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