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社工入稟促救世軍撤警告
【本報訊】女社工被指在2019年於屯門遊行現場,要求市民刪除拍到示威者的片段及相片,被控不誠實使用電腦及刑毀,經審訊後獲判無罪。她前日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稱其任職的機構「救世軍」於前年針對她作紀律調查期間,未有為她安排個別面談或會議以了解情況下,便向她發書面警告,做法違反執行指引。她要求法庭頒令救世軍撤銷有關書面警告,及撤銷駁回她上訴、維持紀律處分決定。
指未安排面談違執行指引
本案申請人鍾凱研,答辯人是救世軍大將。據其司法覆核申請書指,救世軍時任社會服務總監李笑芬在前年1月11日向她發出書面警告,她半個月後提出上訴,但一直沒獲回覆。她於同年5月及6月,分別去信救世軍投訴李及她的直屬上司,指對方沒有按《服務表現監察制度》下的「服務質素標準」對她作出紀律處分,但申訴被裁定不成立。她及後向「整筆撥款獨立處理投訴委員會」再投訴,委員會裁定救世軍的做法違反執行指引。但救世軍一直未有聯絡她作處理,其直屬上司並向她執行書面警告,並要求她遞交改善計劃。
逼刪示威者相片案獲脫罪
鍾指救世軍於去年11月28日通知她其上訴不成立。她認為救世軍違反執行指引,未有作出任何補救措施便駁回她的上訴,剝奪她獲公平聆訊的權利,及不符程序公義。資料顯示,在屯門遊行要求市民刪相的案件中,鍾被裁定不誠實取用電腦及刑事損壞罪名不成立,同案被告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亦被裁定企圖妨礙司法公正罪罪名不成立,不過控方已就兩人脫罪一事申請上訴。
案件編號:HCAL 302/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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