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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法律執業者條例》 政府要求加時下月再議

【本報訊】早前壹傳媒黎智英擬聘請英國御用大律師Timothy Wynn Owen(又稱Tim Owen)來港,就其被控串謀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案件辯護,全國人大常委會去年底就事件釋法。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原定在昨日會議上,討論政府擬修訂《法律執業者條例》的建議,但政府指時間不足,故延至下月17日再討論,並邀全體議員出席。
相關事務委員會原先安排50分鐘討論《法律執業者條例》修訂建議,但律政司在會上指今次修訂建議涉及全國人大常委會在去年底就國安法第14和47條的解釋,涉及在香港無全面執業資格海外律師,就以專案申請方式來香港執業的問題,又指明白議員、法律專業團體及社會人士對有關議題有不同意見,為確保修例能準確和有效履行政府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的憲制責任,希望細心聆聽各方意見,並有充裕時間討論,做好解說,回應問題。該官員續稱,由於議題極為重要及複雜,認為50分鐘討論並不理想及充分,預計修例討論需時不少於兩至3小時,因此已致函立法會,希望延後會議並延長時間。最後,委員會主席廖長江把相關議程押至下月17日,並預留3小時討論。
政府擬修訂《法律執業者條例》,早前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建議法院在批准在港沒有全面執業資格的海外大律師,處理涉及國家安全案件前,須向特首提出及取得證明書,又指當局現正諮詢司法機構和兩個法律專業團體,計劃在本年第一季或第二季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政府強調修例對法治沒有不利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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