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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衝突引伸暴動 8男女囚42至57月

法官形容涉及本案之暴動,屬反修例風波時其中一場最大規模暴動。 法官形容涉及本案之暴動,屬反修例風波時其中一場最大規模暴動。
法官形容涉及本案之暴動,屬反修例風波時其中一場最大規模暴動。
同案另3人潛逃 法庭頒拘捕令
2019年11月中警方封鎖理工大學期間,有大批示威者於油尖旺等一帶不同地方聚集,試圖「圍魏救趙」將集中於理大的警力分散。當中11名男女被指於油麻地參與暴動,因而被控暴動罪,其中3人在案件審訊前已潛逃,6人認罪,兩人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8名罪成男女被告昨日在區域法院判刑。暫委法官葉啓亮指,本案是反修例風波期間其中一場最大規模的暴動,最終決定判8人分別入獄42至57個月。
油麻地一帶築傘陣對峙
本案原有11名被告,他們依次是陳卓賢(21歲)、陳亮儒(25歲)、鄭偉樂(19歲)、張綽元(21歲)、張凱(廿怡)(22歲)、馮興榆(24歲)、洪主龍(21歲)、黎鈞堯(28歲)、劉沛彥(24歲)、梁俊傑(25歲)及梁剛瑋(24歲)。他們同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窩打老道與咸美頓街一帶參與暴動。陳亮儒、鄭偉樂及洪主龍現已潛逃,法庭已向他們發拘捕令。陳卓賢及黎鈞堯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成立。其餘6人均認罪。
即時監禁 判刑唯一選擇
法官昨天判刑時指,當日示威者人數眾多,他們用雨傘築起陣地,與執法人員對峙,期間投擲251枚汽油彈,令現場火光熊熊。而且案發地點人煙稠密,對公眾造成滋擾,亦加深不同政見人士的分歧。法官批評,示威者的行為是挑戰法治,因此即時監禁是唯一判刑選擇。除了黎鈞堯之外,其餘被告都攜帶裝備,顯示是有備而來,因此以4年9個月作為黎的量刑起點,其餘被告則為5年。因各被告相對年輕,信納他們是一時衝動犯案,酌情減刑3個月。雖然事發距今已逾3年,惟法官認為這不屬控方不合理延誤,故不再減刑。最終黎鈞堯入獄54個月,陳卓賢入獄57個月,其餘認罪的被告則獲減刑三成,判囚42個月。案件編號:DCCC 755/2020
案件昨於區域法院判刑。案件昨於區域法院判刑。
案件昨於區域法院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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