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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修例加快發展程序 壓縮申述空間團體反對

立法會召開公聽會。  (袁志豪攝) 立法會召開公聽會。  (袁志豪攝)
立法會召開公聽會。 (袁志豪攝)
當局誇口 大規模項目可慳6年
發展局建議修訂多個與發展相關的法定程序,多個團體昨日在相關公聽會上,關注新修訂下或壓縮市民申述空間,亦指出節省公聽會並沒太大成效。政府方面則回應指,每個環節積少成多下,可以節省很多時間。
為加快土地供應,政府建議修訂6條法例,涵蓋城市規劃、收回土地、填海、道路和鐵路工程等多個與發展相關的法定程序修訂,壓縮發展時間表,料一般項目由「生地」變成可建屋「熟地」的時間,將由最少6年減至4年,新發展區等大規模項目則由13年大幅減至7年。
環保觸覺研究主任劉加揚指,相關修訂限制市民表達意見空間,在新條例草案下,獲多人授權代表的團體申述時間亦會設限,未必有足夠時間代表申述人士提出意見。至於教授伍美琴稱香港不是缺乏房屋,而是分配不均。她認為一般發展程序動輒10年起跳,但修訂下市民申述時間一年都沒有,關注諮詢節省4個月是否真的關鍵。她又提出城市規劃需接納不同持份者的意見,因此她不同意新修訂下,只有擁有土地的人才能提出更改圖則。
議員洪雯則關注現時新市鎮的落成緩慢,是否與審批程序有關,又強調新修訂必須要兼顧公眾利益及持份者表達意見的權利。議員邵家輝則關注假若土地擁有人是一個學識不高的市民,會在表達及發言上都有困難,因此當局可否考慮指定一名人士代他發言,並確保不會被濫用。
稱現時發展各樣評估費時
發展局局長甯漢豪指很多申述個案,申述人本人並沒有出席,並授權其他人代為發言,而當局是想聽取當事人的意見,即「邊一位申述咗,邊一位嚟公聽會。」當條例通過後,城規會亦要制訂一些指引,即在甚麼情況可授權人士代為發言。至於有關節省公聽會的時間,甯指每一個環節都是計算在內,積少成多下可以節省很多時間,她指政府當局在準備該些公聽會時,亦會耗費很多人力和時間。
至於在新市鎮的問題上,甯漢豪稱以前做發展不需要做很多評估,但現時發展需關注工程、古物古蹟影響、以及各式各樣的評估,各樣亦需要耗費時間,反映社會進步亦有要求。
當局擬修例加快發展程序。當局擬修例加快發展程序。
當局擬修例加快發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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