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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擬賣豪宅惹殺機 婚姻無註冊遺產歸子女

執法人員昨晚在加多利山一豪宅單位調查。(郭垂垂攝) 執法人員昨晚在加多利山一豪宅單位調查。(郭垂垂攝)
執法人員昨晚在加多利山一豪宅單位調查。(郭垂垂攝)
用前家翁名義買樓 包食住使費
財迷心竅,為貪圖名媛蔡天鳳億元財產,其前夫全家涉嫌謀殺被捕,手法兇殘令人咋舌。碎屍案的導火線是何文田加多利山豪宅,當年蔡女與前夫結婚後,斥資購買該單位予前夫一家居住,惟直至近月,蔡欲出售有關單位「套現」,疑因此種下殺身之禍。法律界人士表示,法律上若蔡的前夫有份謀財害命,將不能把蔡的遺產「袋袋平安」,相反蔡的婚生及非婚生子女則最有望能繼承蔡的巨額遺產。
蔡天鳳18歲時與前夫結婚,婚後育有兩女,婚姻破裂後,蔡女與譚仔米線太子爺舉行婚宴及育有兩子,但雙方沒有註冊。據了解,作為兩女監護人的前夫,疑因可分身家策劃殺人計劃。大律師陸偉雄澄清,除非遺囑清楚列明前夫可獲遺產,否則法律上他已與死者沒有關係,故不會獲得分配。即使前夫是子女的法定監護人,在法律上亦不會獲分遺產。
行兇者不能承繼死者遺產
再者,如前夫最終被成功入罪,在法律上同樣會被剔出繼承名單。陸續指,若蔡沒有立遺囑,遺產繼承權將依照「無遺囑條例」辦理,並按優次進行分配,即尚存的配偶、死者的子女、死者的父親或母親、死者的兄弟姊妹,或於死者在生時已去世的任何死者的已故兄弟姊妹的後裔。
陸強調,遺產是由遺囑承辦人處理,將物業及金飾等變賣後作出分配,其中死者親友可申請成為遺囑承辦人,不過需要獲得法庭接納,要是沒有親友申請,則會改由政府法定律師出任。在今次案件中,由於蔡天鳳與現任丈夫只有「擺酒」,未有註冊結婚,縱使家人朋友認同他們為夫婦,但法律上仍非有效婚姻,因此如非遺囑說明,否則現任丈夫亦不能獲得遺產。
不過,蔡與前夫及現任丈夫所誕下的子女,由於均屬於非婚生及婚生子女,有出世紙,以及與蔡有血緣關係,故可在法律上得到保障,繼承遺產。不過,倘若子女尚未成年,亦沒有任何親人擔任「法定監護人」,社會福利署署長有權向法庭申請,改由社工出任,暫時保管子女所獲得的遺產。蔡被碎屍後,頭顱及部分身軀至今仍未尋回,即使屍體被丟棄,仍可控告謀殺。
首置物業印花稅可慳千萬
據了解,蔡在第一段婚姻期間曾斥資購買位於何文田加多利山一帶的豪宅,與前夫一家居住,有指蔡當年為了節省巨額印花稅,改以鄺父名義購入單位,而有關物業現時市值約6,800萬元。若以豪宅現市值約6,800萬元計算,蔡當年如已持有住宅物業,再入市則須繳付15%的從價印花稅,即1,020萬元;若鄺父是「首置客」,則只需繳付4.25%印花稅,即289萬元,兩者相差高達731萬元。不過,直至近一、兩個月,蔡欲出售有關單位「套現」,疑因此產生矛盾,繼而成為兇案的導火線。
死者部分殘肢被藏於雪櫃。(楊日權攝)死者部分殘肢被藏於雪櫃。(楊日權攝)
死者部分殘肢被藏於雪櫃。(楊日權攝)
搜索犬嗅聞搜證。搜索犬嗅聞搜證。
搜索犬嗅聞搜證。
無人機出動協助搜證。(朱偉坤攝)無人機出動協助搜證。(朱偉坤攝)
無人機出動協助搜證。(朱偉坤攝)
人員仔細檢視有否棄置物滾落山坡。(吳鎮興攝)人員仔細檢視有否棄置物滾落山坡。(吳鎮興攝)
人員仔細檢視有否棄置物滾落山坡。(吳鎮興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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