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處拘8黑工包括2假難民
【本報訊】入境處本周一至四(20日至23日)一連4日在全港各區展開反非法勞工行動,分別是代號「機靈行動」及「曙光行動」。行動中共拘捕8名懷疑非法勞工及兩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當中兩人為「假難民」。
搜20目標地點 兩僱主被捕
在行動中,入境處特遣隊人員搜查了20個目標地點,包括護老院、垃圾站、住宅大廈、餐廳及零售店舖,被捕的8名懷疑非法勞工為兩男六女,當中一男一女持「行街紙」。據悉,兩人均是假難民身份,分別來自巴基斯坦及印尼,被捕時正從事裝修工人及餐廳廚工。因涉嫌聘用非法勞工被捕的僱主為兩名男子。
入境處發言人指,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即屬犯罪。違例者會遭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5萬元及監禁兩年。協助及教唆他人違反逗留條件者同罪。發言人重申,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是嚴重罪行。根據《入境條例》,僱主若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而該人是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人士,最高刑罰為罰款50萬元和監禁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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