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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基本法測試 4‧16舉行

第4輪《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將於今年4月16日舉行。 第4輪《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將於今年4月16日舉行。
第4輪《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將於今年4月16日舉行。
【本報訊】教育局於本學年舉辦5輪測試,昨日公布第4輪《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將於今年4月16日舉行,今日上午9時至下月8日下午5時接受報名。第5輪測試供非學位程度人士參加,將於今年6月18日舉行,詳細安排稍後公布,而非學位程度測試的合格成績只適用於申請非學位教席。
第4輪測試對象為已持有學士學位或會在2022/23學年獲取學士學位,並有意入職或轉職擔任中小學或幼稚園學位教師職位的人士。他們可透過教育局網上申請系統報名。測試名額有限,先到先得。若申請人曾於教育局為學位程度人士舉辦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合格成績,將不獲接受再次參加測試。
由2023/24學年起,所有公營學校、直接資助計劃學校及參加幼稚園教育計劃的幼稚園的新聘教師,包括新入職教師及轉校教師均須在測試取得合格成績,方可獲考慮聘用。有關要求適用於教師職系的所有職級,包括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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