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姦分居妻復威脅撤控 地盤管工3罪囚7年半
【本報訊】地盤管工不滿分居妻子在中秋節與男子約會,趁妻返家時尾隨入屋,涉嫌一晚內多次性侵對方。他早前被控4項強姦及一項非自願肛交罪,經審訊後被裁定其中兩項強姦罪成。他另外在開審前承認妨礙司法公正,在被控候審期間威脅妻子撤控,否則便「以自己方法解決」。他昨於高院就3罪被判監7年半,高院原訟庭法官張慧玲斥責被告案發時與別人通姦,卻指摘事主與人約會屬雙重標準。法官又強調即使是丈夫,亦不可違反妻子意願與她性交。
刑恐婚外情女友 曾入獄
代號CSC的被告現年44歲,被裁定於2019年9月14日在葵涌一單位兩度強姦現年43歲的妻子X罪成。在本案前,被告於2019年7月因與其婚外情女友鬧分手,而恐嚇對方會把兩人性交影片放上網,結果因刑事恐嚇罪被判囚4個月。法官引述X的創傷評估報告指,X在審訊時才得悉被告有婚外情,因此感不忿,X亦受到事件影響。法官又指被告犯案時沒有使用避孕套,且向X使用過分武力,均構成加刑因素。案件編號:HCCC 284/2020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
傳 真:
(852) 3600 8800
SMS:
(852) 6500 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