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隱瞞承辦商股東身份 大家樂前工程師被起訴
【本報訊】連鎖快餐店大家樂的一名前助理工程師,涉嫌隱瞞自己是一間承辦商的主要股東,詐騙大家樂把兩項工程判授予該承辦商。被告昨日被起訴,並已獲准保釋,以待明日在粉嶺裁判法院答辯。
被告陳耀華(53歲)為大家樂企業有限公司前助理工程師,被控兩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被告於2021年2月至12月初任職大家樂助理工程師,職責包括為母公司大家樂集團有限公司一個廠房的工程和維修項目,向承辦商索取報價。
他涉嫌於2021年4月至10月期間,向大家樂集團隱瞞他在領冠工程有限公司的權益,並意圖詐騙而誘使大家樂集團聘用領冠負責一個保安更亭的更換工程,以及一個空調系統的維修工程。執法部門調查發現,被告案發時是領冠的唯一董事和主要股東。涉案兩項工程涉及費用共約7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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