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姦13歲女風化案積犯候懲
尾隨入(車立) 威嚇稱有刀 帶往梯間
曾有4次風化案前科的44歲積犯,前年於大圍跟隨一名放學回家的13歲女童進入其所住之大廈,然後伺機威嚇女童將她帶至大廈梯間,試圖強姦對方,但最終因未有勃起、未能成功把陽具放進女童體內而作罷。他事後被執法人員拘捕,並於昨天在高等法院原訟庭承認一項企圖強姦罪。法官決定先提取事主的創傷報告,並押後至4月18日判刑,期間被告須還押監房看管。
11次案底 4宗涉性罪行
本案44歲被告曾昭宇,報稱任職運輸工人。他承認在2021年4月21日,於大圍某大廈的梯間,企圖強姦當時13歲的女事主X。控方昨向法官透露,被告患有抑鬱症,過往曾有11次案底,當中有4次涉及性罪行,其中兩次更是與本案類同。被告最後一次入獄後,於2018年服刑完畢,從小欖精神病院獲釋,案發時與女友同住。
據被告承認之案情指,事主X於案發當日下午1時許放學回家,被告跟隨着X進入大廈升降機,但是沒有按鈕。當升降機到達X居住的樓層時,被告先踏出升降機,X其後準備回家,被告卻打手勢要X跟着他。X對此感到驚慌,被告又一直尾隨她,使她不敢回家。之後被告按往X肩膀,並稱身上有刀,如不服從便割她的臉。
案情續指,X在被威嚇之下,隨被告到了大廈梯間。被告先用手掐X的胸部大約半分鐘,再褪下她的褲子,以陽具觸碰X陰道外約半分鐘,期間X曾嘗試推被告腹部,試圖把被告推開但不成功。
未能勃起作罷 翌日被捕
不過被告的陽具一直沒有勃起,被告最終叫X穿衣離開。X回家後致電繼母,把遭性侵一事告知,繼母於是報案求助。
執法人員接報後翻查閉路電視紀錄並鎖定被告,結果被告於案發翌日被捕。他在警誡下承認犯案,並稱在企圖與X性交時想起女友,及以往服刑時的情景,最終放棄及離開。經檢驗後X的內褲發現沾有被告精液的DNA。案件編號:HCCC 158/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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