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圖漆噴商場判社服令
【本報訊】一名男學生被控在反修例風波期間,於凌晨時分在順利商場管有噴漆,意圖破壞商場牆壁。他於上月承認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罪。案件押後至昨天在觀塘裁判法院判刑。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參考社會服務令報告後,決定判被告240小時社會服務令,另賠償3,000元予事主領展。
另須向領展賠款3000
本案被告何卓霖現年18歲,報稱社會科學副學士學生。他被控於2019年12月14日,在九龍秀茂坪利安道15號順利商場(一期)3樓行人天橋保管兩罐噴漆,意圖在無合法辯解的情況下准許他人使用該物品,以摧毀順利商場的一幅牆。案情指案發日凌晨有路人經過順利商場3樓的行人天橋時,見到十多名青少年在牆上貼貼紙和塗鴉,於是報案。執法人員到場後,發現牆壁被人貼上海報,及噴上政治口號,之後截查包括被告在內的多名人士。結果被告被發現背包內有兩支用過的噴漆和手套。被告表示是帶噴漆給其他人使用。 案件編號:KTCC 143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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