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住社區隔離設施 下周起最後申請
【本報訊】政府提醒市民,有關感染人士自願入住社區隔離設施的過渡性安排將維持至2月28日供香港居民使用,由於入住隔離設施的人士最多可以逗留7天,最後申請入住日期為2月21日。上述安排同時適用於由社會福利署管理為院舍院友提供服務的暫託中心。
有病徵者應留家中休息
為有需要入住社區隔離設施的新近感染人士設立作接送安排的消防處指定熱線亦將於2月22日起停止運作。隨着過渡性安排結束,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再次提醒感染人士應採取預防呼吸道疾病的各項健康措施建議,包括注意個人衞生、盡量減少與同住人士在無戴口罩的情況下接觸、並盡可能打開窗戶、保持單位空氣流通及每日清潔和消毒家居環境。
如感染人士屬高危人士或出現明顯病徵,例如發燒、咳嗽、氣促、嘔吐和腹瀉等,應盡快求醫。有病徵的人士應留在家中休息,避免外出。沒有徵狀的人士可自由外出或上班。感染人士首5天應時刻佩戴貼面的外科口罩、KF94口罩、KN95口罩或呼吸器(例如N95口罩),避免接觸高危人士或與其他人同桌用膳,亦不應前往人多擠迫的地方及參與大型聚會,減少病毒傳播風險。
感染人士應時刻留意自己的身體狀況,如出現症狀或病徵惡化,必須盡快求醫。沒有病徵的人士應避免前往公立醫院或普通科門診,以將珍貴公共醫療服務及資源保留予有需要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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