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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小心駕駛案 林作否認控罪押後訊

林作 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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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曾自封「香港抽水王」的前大律師林作,去年6月駕駛私家車至中環長江集團中心停車場時撞柱,因而被票控不小心駕駛罪。他否認控罪,案件昨日於東區裁判法院開審,控辯雙方均已完成舉證,案件現押後至下周五(24日)續審,到時將作結案陳詞。
傳票控罪指,被告林作於2022年6月10日,在皇后大道中2號長江集團中心停車場地下至地下一層,不小心駕駛一輛私家車。據同意案情透露,被告於當日近正午時駕駛紅色私家車到該停車場,且有閉路電視拍到事發片段,當日有下雨,停車場地面濕滑。
停車場的客戶服務員黃綺梅(譯音)供稱,被告於當日到收費處找她稱,他進入停車場時其汽車撞到一條鐵柱,並帶她察看。她見到鐵柱有凹痕,於是找保安主任呂炳奇(譯音)處理,被告稱要先離開並留下卡片。呂則供稱他視察現場發現柱身有3個凹痕,地上有紅色漆油碎片,他有拍照記錄並翻看閉路電視片段。其後被告回到現場,向呂稱因為「跣胎」致意外發生,又稱會承認責任。不過被告又向呂稱意外很輕微,質疑如何證明設施的損壞是他造成。
指屬「當時最好的選擇」
裁判官昨裁定控方表面證供成立後,林作表示當日天雨路滑,他駕車落斜時發現未能及時煞停。他指碰到鐵柱已是當時最好的選擇,較扭軚過對面線安全。案件編號:ESS 26888/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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