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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助眠拉雙腿 童樂居職員虐兒候懲

被告周翠英(左二)被裁判官下令還押候判。 被告周翠英(左二)被裁判官下令還押候判。
被告周翠英(左二)被裁判官下令還押候判。
【本報訊】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童樂居」前年底被揭發,多名職員涉嫌虐待嬰幼兒,至今共34名女職員被起訴。其中一名高級幼兒工作員被指在一名兩歲男童睡覺時,先後拉起其雙腳,再壓向男童臉部,早前就虐兒罪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受審。案件昨天裁決,裁判官梁雅忻不相信被告稱是替男童伸展肌肉讓他易入睡,認為說法不合邏輯及有違常理,裁定被告罪成,決定將被告還押至3月2日判刑,期間為被告索取背景報告。
腳壓臉部 受虐童對被告抗拒
本案被告周翠英(47歲)被控於2021年12月14日,在旺角砵蘭街387號地下「童樂居」內,故意襲擊、虐待或忽略兩歲男童B。審訊時被告作供稱,她是見B郁動及未能入睡,便打算替B做一些伸展運動,才拿起B的腳,以令B肌肉鬆弛及易入睡。從她以前接受過的訓練,她相信這是適合助B入睡的伸展動作,並無意圖傷害B。不過法官就指,從片段所見被告曾與B說話,B之後即呈抗拒狀態,被告動作比較粗魯及大力,當有他人經過時又突然停止,似觀察有否他人見到其行為。而且當時亦有其他小童郁動,被告卻只對B出手,因此裁判官不相信被告說法,裁定她是故意襲擊B。裁判官直斥被告動作陰險,事主如有傷勢亦難以察覺。案件編號:KCCC 320/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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