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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宇署跟進僭建寬鬆 逾2000清拆令無遵從

屋宇署接獲的僭建舉報至2021年已錄得8,552宗。 屋宇署接獲的僭建舉報至2021年已錄得8,552宗。
屋宇署接獲的僭建舉報至2021年已錄得8,552宗。
【本報訊】新界村屋僭建情況嚴重,惟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後發現,屋宇署無積極跟進清拆個案。截至2021年底,屋宇署發出5,384張清拆令,當中逾2,000張期限已滿但仍未獲遵從;屋宇署曾在發出清拆令之後,數以年計無採取任何跟進行動。公署批評,有關部門無適時跟進,而過去10年成功定罪的僭建個案,平均僅罰款約9,500元,僅9宗被判囚,懲處阻嚇力不足,遂向屋宇署及地政總署提出11項改善建議。
阻嚇不足 申訴署促加強檢控
屋宇署2012年起接獲的僭建舉報持續上升,至2021年已錄得8,552宗,但署方的執法行動未能有效遏止僭建物增長,如有個案待視察後9至18個月才發清拆令,明顯不符合須採取「即時」執法行動的目標。此外,公署發現政府未曾全面調查及統計新界村屋僭建物,故不掌握整體情況,影響工作效率。公署認為,大量個案未能及時跟進,代表工作量或已超出屋宇署承載能力,建議該署重新檢視執法策略。
截至2021年底,屋宇署就未獲遵從清拆令個案共提出1,383宗檢控,有972宗成功入罪,當中有近一成個案屬於再次成功入罪,有部分未獲遵從的清拆令更已逾期數年或以上。公署形容,對於「冥頑不靈」的業主,屋宇署須持續透過執法手段,促使其遵從法定命令。至於違例情況嚴重,例如涉及4層或以上的村屋,或持續違規的個案,屋宇署應向法庭反映問題的嚴重性,尤其僭建對社會的禍害。
有關部門亦應加強對持續未有遵從清拆令的業主的檢控,直至命令獲得遵從,以提高阻嚇效果。屋宇署及地政總署亦應考慮設立跨部門聯絡小組,加強協作及處理特殊個案的效能。該署回覆指,會審研對新界村屋僭建物的加強執法策略目標、資源運用和人手安排,並優化相關執法程序以至運作模式。
屋宇署被申訴署指無積極跟進清拆個案。屋宇署被申訴署指無積極跟進清拆個案。
屋宇署被申訴署指無積極跟進清拆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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