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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夫非禮兩女 婦認罪判囚3年

女被告的丈夫前日於高院被裁定8項罪成。 女被告的丈夫前日於高院被裁定8項罪成。
女被告的丈夫前日於高院被裁定8項罪成。
稱因迷信逼拍淫片 扣減還押期獲釋
雲南農民前日於高院被裁定強姦及非禮繼女等8項罪名成立,原定昨日判刑,但因他在裁決後於獄中割脈留醫無法到庭而須押後處理。不過原來昨日的聆訊亦涉及他的太太,亦即被性侵兩姊妹的親生母親。這名母親聲稱因迷信而拍下次女裸體片段,交與「神婆」作福。她又以性教育為由,兩度迫令兩名女兒觀看她與丈夫性交,且更曾脫下次女褲子讓丈夫非禮,聲稱以為這樣可令女兒健康聽話。她昨承認製作兒童色情物品、兩項對未滿16歲兒童作出猥褻行為及協助教唆非禮共4罪,被判入獄3年。
本案47歲匿名男被告「L.C.」除於前日被裁定8項涉及其太太長女的控罪成立,在案件開審前亦承認性侵太太的次女。他因昨日缺席,法官將其判刑押後至3月27日處理。他的42歲太太(下稱女被告)昨日認罪後,法官在判刑時表示很難接受女被告「做啲咁嘅嘢」,指她有中二程度,難以想像會稱因迷信而做出這些行為,直斥她作為母親不單止不保護女兒,更合力性侵女兒,實在匪夷所思及難以置信,被告亦嚴重違反誠信。法官最終以4項控罪合共監禁4年半作量刑起點,因被告認罪減刑至3年。因女被告已被還押約3年,故可即時獲釋。
案情指,代號「X」的事主於2007年出生,與女被告和大她兩年的姊姊「Y」於葵涌某公共屋邨同住。
次女?手見社工揭發事件
女被告在2015年與本案男被告結婚。2019年11月6日,因X在學校?手而轉介社工跟進,繼而揭發X及Y被性侵。調查發現女被告手機內有一段於2017年3月拍攝,X全裸的片段,警誡下女被告稱離婚後變得迷信,拍攝X裸照是為了轉發給「神婆」,望使X身體健康。她又承認在2018年至2019年間為了教育女兒如何避孕和性交,曾兩次叫X及Y觀看他們兩夫婦性交,再示範如何為丈夫手淫和口交,又要求X和Y觸碰丈夫的陽具。另外女被告又承認在2019年4月22日晚上,曾按住X的小腿脫下她的褲子,再叫丈夫舔X私處,和以陽具觸碰X的私處移動。女被告稱她從網上得悉,讓「她的男人」吻女兒私處,可令女兒身體健康及聽話。案件編號:HCCC 50/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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