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示威堵路 58歲男囚7個月
【本報訊】2020年6月4日晚上旺角朗豪坊外有大批市民集會,有人手持白色蠟燭及打開手機電筒,同晚有人用圍欄堵路。兩男涉嫌當晚用圍欄堵路及拒捕,他們於去年在區域法院承認非法集結罪。其中一人昨被判囚7個月,餘下一人則續獲准保釋至3月30日判刑,期間待他處理其私人事務。法官林偉權判刑指當日涉案範圍雖有限及時間短,但不可忽視非法集結隨時可演變成暴動的嚴重性。
案中另一被告判刑押後處理
被告劉雨釗(58歲、送貨員)及曾子良(55歲、物流公司東主)承認於2020年6月4日在亞皆老街近砵蘭街交界附近參與非法集結;兩人另各被控一項抗拒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罪,該罪則存檔法庭。被告劉雨釗被判囚7個月,曾子良的判刑則押後處理。辯方求情指事發突然,當時現場只餘下數十名人士,劉只是作出堵路行為,並沒有其他暴力行動,現已感後悔。法官指劉的行為因執法人員迅速執法才未有引致更嚴重後果,量刑時須考慮阻嚇及懲罰。法官最後考慮到劉受社會氣氛而衝動犯事,並非帶領者,及開審前認罪等,將他判囚7個月。
案情指,案發當日,執法人員在旺角朗豪坊一帶埋伏,防止入夜後有示威者進行非法活動。當晚有示威者到場進行悼念活動,他們持白色蠟燭及打開手機電筒,其後有人高叫港獨口號,及後散去。至晚上近9時,約50人走出亞皆老街近砵蘭街交界馬路,有人搬圍欄及卡板堵路。兩名被告亦有份搬圍欄,便衣執法人員上前阻止及後拘捕兩人。案件編號:DCCC 781/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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